2015年12月8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抚顺、大连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市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召开了人大代表、律师、交警、司机、客运企业、街道、社区、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对抚顺市公安局高速一大队、车辆管理所,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岗大队交通事故及违法处理窗口、胜利路停车场改造项目、星海湾跨海大桥等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对2市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机动车快速增长与道路资源不足的矛盾凸显,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将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出行难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编制,不断提高其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完善城市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各种建设项目与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同步。第四、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道路的维护与管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的安全、顺畅出行问题。第五、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和解决行车难、停车难等突出问题。第六、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