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委托有关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政奎带队,于6月14日至6月15日赴盘锦市、锦州市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环资城建委主任委员王润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薛来义、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委员何明清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听取当地政府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实地检查各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的方式,深入检查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政府相关部门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