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中旬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铁民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环资城建委部分组成人员,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检查组先后赴盘锦、沈阳、营口市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了听取当地政府汇报,召开有五级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相关部门、环保专家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使执法检查成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推动法律落实的过程。检查组注重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用法律的武器保护环境,用法治的力量护卫蓝天,依法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保证大气污染防治法在辽沈大地得到不折不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