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5年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表
附件1: | |||
2015年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表 | |||
填报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
项目名称 | 部分省人大立法项目经费 | 预算金额(万元) | 10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 口是 √否 |
项目类别 | 口 一般性公共服务事项 | 承接主体类别 | √社会组织 |
口 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 口企业 | ||
口 行业管理服务事项 | 口 事业单位 | ||
口 技术服务事项 | 口 行业协会商会 | ||
√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 口 机构 | ||
口 其他服务事项 | 联系人及电话:86681233 | ||
直接受益对象 | 政府部门自身 | 购买方式 | 其他方式 |
√社会公众 | |||
项目内容摘要 | 委托社会组织对纳入人大常委会会议日程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论证。 | ||
绩效目标 | 保障论证质量,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 | ||
其他说明事项 | |||
财政部门意见 | 同意 | ||
填表说明: 1、“资金来源”:是指财政拨款或非税收入等。 2、“项目类别”应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辽财综[2014]531号)的分类标准进行填报。 3、“承接主体类别”中的“机构”是指根据个别行业法律、法规规定,既不在工商部门,也不在编制管理和民政部门登记的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等。 4、“购买方式”是指实行政府采购、政府补助、其他等方式。 5、“项目内容摘要”应简要描述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质量标准要求。 6、“绩效目标”应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1〕696号)的有关规定简明填列相关内容。 |
附件2: | |||
2015年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表 | |||
填报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
项目名称 | 省人大机关物业服务 | 预算金额(万元) | 75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 口是 √否 |
项目类别 | 口 一般性公共服务事项 | 承接主体类别 | 口 社会组织 |
口 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 √ 企业 | ||
口 行业管理服务事项 | 口 事业单位 | ||
口 技术服务事项 | 口 行业协会商会 | ||
√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 口 机构 | ||
口 其他服务事项 | 联系人及电话:86681233 | ||
直接受益对象 | √ 政府部门自身 | 购买方式 | 其他方式 |
口 社会公众 | |||
项目内容摘要 | 省人大机关物业外包 | ||
绩效目标 | 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 ||
其他说明事项 | |||
财政部门意见 | 同意 | ||
填表说明: 1、“资金来源”:是指财政拨款或非税收入等。 2、“项目类别”应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辽财综[2014]531号)的分类标准进行填报。 3、“承接主体类别”中的“机构”是指根据个别行业法律、法规规定,既不在工商部门,也不在编制管理和民政部门登记的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等。 4、“购买方式”是指实行政府采购、政府补助、其他等方式。 5、“项目内容摘要”应简要描述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质量标准要求。 6、“绩效目标”应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1〕696号)的有关规定简明填列相关内容。 |
附件3: | |||
2015年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表 | |||
填报单位: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
项目名称 | 省人大机关计算机网络 系统维护费 | 预算金额(万元) | 4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 口是 √否 |
项目类别 | 口 一般性公共服务事项 | 承接主体类别 | 口 社会组织 |
口 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 √ 企业 | ||
口 行业管理服务事项 | 口 事业单位 | ||
口 技术服务事项 | 口 行业协会商会 | ||
√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 口 机构 | ||
口 其他服务事项 | 联系人及电话:86681233 | ||
直接受益对象 | √ 政府部门自身 | 购买方式 | 其他方式 |
口 社会公众 | |||
项目内容摘要 | 省人大机关网络外包费用 | ||
绩效目标 | 保障网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 ||
其他说明事项 | |||
财政部门意见 | 同意 | ||
填表说明: 1、“资金来源”:是指财政拨款或非税收入等。 2、“项目类别”应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辽财综[2014]531号)的分类标准进行填报。 3、“承接主体类别”中的“机构”是指根据个别行业法律、法规规定,既不在工商部门,也不在编制管理和民政部门登记的中介组织,如律师事务所等。 4、“购买方式”是指实行政府采购、政府补助、其他等方式。 5、“项目内容摘要”应简要描述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质量标准要求。 6、“绩效目标”应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1〕696号)的有关规定简明填列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