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备用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9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 峰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引领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和修改了28件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了17件较大市地方性法规、2件自治县单行条例。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强化了对职工群众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和劳务派遣职工权益保障。制定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以畜禽饲养和屠宰环节为突破口,强化了政府相关职责和监督措施。修订的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提高了奖励金额、强化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增加了受益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修订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秩序,维护了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此外,常委会还审议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大代表关注多年的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和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推动我省加快形成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的经济发展新方式,制定了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了专利条例。为进一步创造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了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为适应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保障交通事业发展,修订了公路管理条例。
加强环境保护立法,构建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框架。碧水、蓝天、青山三大工程,是我省实现科学发展,加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大举措。常委会坚持为三大工程的实施提供法制保障,2010年制定了辽河保护区条例,2011年制定了凌河保护区条例,2012年制定了青山保护条例,2013年又制定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逐步形成以推动三大工程为核心、独具辽宁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框架。
集中清理法规,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对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阻碍重大改革措施实施、不符合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要求的条款进行了修正,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法制统一。
(二)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在服务大局中的推动、支持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项,组织执法检查5次,开展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20次、专题视察2次。
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推动经济发展从重速度向重质量转变,听取省政府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对“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有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评估报告,突出强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切实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引领作用,对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相关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为进一步推进沈阳经济区建设,对沈抚同城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为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对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对8个民族自治县城镇化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围绕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推动公共财政建设。深化预算审查工作,部门预算重点审查范围由2012年的19家扩大到40家,省本级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全部省本级部门预算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并对社保基金预算进行备案审查。积极完善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机制,建成预算审查监督网络中心,健全了“在线监督”工作制度;促进了预算批复到位率的提高;加强了对财政共管资金、结余结转资金的监督。完善决算审查工作,首次将决算报告与预算执行报告分开审议。对全省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和人大审查监督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了相关报告,推动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对城乡居民收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的建议。在对城乡贫困居民大病医疗保障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主任会议建议省政府建立健全大病医疗保障体系,预防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对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主任会议建议省政府加快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难题,让学前教育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为促进宗教工作健康发展,对《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华侨村调研,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开好全运会,视察了筹备情况,专题调研志愿服务工作。
围绕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青山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矿山生态治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等意见和建议。继上届连续五年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又对辽河保护区的治理保护和自然生态封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凌河保护区治理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相关报告。针对我省多地雾霾天气持续频发的情况,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省政府关于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蓝天工程”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了以“治理大气污染、实施‘蓝天工程’”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态安全,对《辽宁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保证2012年作出的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决议落到实处,听取了省政府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改革。对全省政务公开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相关报告,深入推进规范行政权力体制机制建设。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相关报告,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召开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研讨会,探索司法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途径。
围绕维护法制统一,规范备案审查工作。督促省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备案;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各专门委员会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的职责。全年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40件。
加大受理申诉、控告和信访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申诉控告案件22件,接待群众来信5843件、来访14796人次。
(三)进一步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行使,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得到加强
一年来,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11项。
结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确保“蓝天工程”治理项目的落实;发展绿色交通,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烟型污染;加强施工监管,从严整治城市扬尘。
结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监督,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载体建设,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强化政府引导,拓宽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投融资渠道;改革人才机制,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各级人大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结合对保护农村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与农业环境保护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加大投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注重源头治理,推进种养业标准化建设;增强科技支撑,加大农村环保科技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常委会还批准了 《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为规范海岸带各类开发行为、强化海岸带保护提供了法治依据。
(四)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保障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有所提升
一年来,常委会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认真规范新形势下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法和途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若干规定,分别对直接选举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间接选举代表联系下级代表的方式方法以及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等作出具体规定,使人大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制度化、规范化。
切实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结合常委会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并且每次会议期间都由一位副主任主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使列席常委会会议不仅成为代表发挥作用、为民代言的新平台,也成为常委会密切与代表联系、了解民情、改进工作、接受监督的新途径,全年共邀请57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代表视察活动与常委会重点监督工作相结合,视察和监督实效同步增强;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委会、工作机构固定联系代表制度;首次建立人大代表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
努力提高闭会期间为代表服务的工作水平。划分了38个省人大代表小组,选配109名代表小组长和副组长。先后举办了代表小组长和新任代表履职学习班。继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提供《辽宁宏观经济监测》专报。进一步创新专题调研活动,结合全省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热点以及代表议案建议确定调研内容,调研过程中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形成36个专题调研报告。加强对代表履职的考核,建立履职登记制度,完善履职记实手册,通报履职学习情况。
不断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通过对代表建议进行初核、向有关单位提出转办意见等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制度。通过召开专题交办会议、举办建议办理人员培训班等规范代表建议的交办环节。通过两次召开督办会、发函征求代表意见等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跟踪检查。通过主任会议成员包案、定期通报等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
(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抓重点,求实效,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十八大报告用前所未有的篇幅全面部署了人大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改革提出具体要求,常委会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多次组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理论研讨会、理论知识讲座等,使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一步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了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自觉性。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的相关规定,全面改进作风。去年下半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查找了各项履职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明确了72项整改措施,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依法履职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以提高全省人大整体工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题,召开了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一步改进了《辽宁人大》杂志和《辽宁人大信息》的办刊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较大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在制定的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工作职责。
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3人次。
一年来,常委会共接待外国议会友好代表团7批次、120余人,其中,邀请并接待以美国犹他州议会参、众两院议长担任联合团长的代表团来我省进行友好访问,推动了两省州在经济、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派出3批次访问团与地方议会进行了友好交流。
过去的一年,是本届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一年来,常委会依法履职,务实创新,奋力前行。为强化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修订立法工作规则,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代表连续多年关注的养犬管理规定提请修改,审议法规中特别注重限制和减少自由裁量权,立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为强化在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坚持多措并举,协力推进。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治理大气污染问题,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组织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作出决议等六种手段并用,强力推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围绕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调整预决算审议时间,扩大部门预算审查范围,开展在线监督,推动难点问题解决,监督实效明显增强;围绕进一步发挥重点专题调研作用,首次将部分调研中提出的重点建议以主任会议建议形式向省政府反馈,提升了调研建议的权威性。为强化常委会行使决定权,抓住全局和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监督重点,在深入调研审议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决议决定的数量大幅度增加。为规范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夯实了代表工作的基础。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能够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离不开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的认真配合,离不开全体省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辛苦努力。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地方性法规对改革的保障、推动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探索;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主体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人事任免特别是对司法人员任免工作还需要改进;人大工作队伍现状与人大工作改革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继续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密切关注各项改革措施,及时制定修改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紧紧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和修改旅游业发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大伙房水库饮用水资源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土保持、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进一步限制行政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执法随意性和执法腐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对立法的参与度,探索立法协商机制,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深化立法后评估,积极探索立法前评估,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全面增强监督实效。围绕重点监督事项,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的连续性。听取省政府对去年三项专题询问意见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实施发展旅游业、保障老年人权益、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环境治理等开展专题询问。坚持依法听取关于计划、预算、审计等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同时,还将听取关于老年人权益保护和老龄事业发展、学前教育、贫困居民大病保障、规范司法行为、反贪污贿赂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对台胞投资保护、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地下水资源保护、辽西北沙化治理等进行专项调研;对大气污染重点区域治理组织环保世纪行采访报道。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建立健全各级人大对各类开发区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机制,加快实现两年内全部省本级部门决算提交常委会审议的目标,通过有效运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网络中心,强化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在线监督”。深化备案审查,积极开展主动审查。积极探索加强司法监督的有效途径,以此为专题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进一步推进受理申诉控告,建立司法监督与司法人员任免相衔接的机制。
——不断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对行使决定权的任务、程序进一步研究探索,适时修改相关法规。继续坚持监督权与决定权有机结合、形成合力的做法,围绕重点监督工作和重大改革事项,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对去年做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若干规定,探索利用新兴传媒、网络平台,继续推进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与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制度,结合常委会、专委会工作重点,组织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开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议案建议专题学习班,适时召开 “代表之家”经验交流会。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和办理实效,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定期通报和代表反馈制度,适时组织代表对主要承办单位进行视察。依法加强对代表履职行为的规范,开展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代表的退出机制。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找准人大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定位。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各项改进作风的规定,保证常委会各项决策和意见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符合人民群众意愿。以适当形式推动县、乡人大建设,提升全省人大整体工作实力。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不断增强制度自信。大力加强人大研究工作,积极探索人大改革,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继续巩固和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关系,促进我省对外开放。
各位代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激励我们不断进取,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事业召唤我们奋力开拓,辽宁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需要我们共同谱写。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同全省各族人民一道,为夺取全面振兴新胜利、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