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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8年1月)

2018/5/29 14:39:40

365体育备用工作报告

——2018年1月30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维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极不平常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本届任期的工作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常委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永葆政治本色。特别是经历了严肃查处辽宁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的考验和洗礼之后,常委会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各项要求,确保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创制性安排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党中央及省委人事意图的顺利实现,确保了依法履职迈上新台阶,确保了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高质量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的重大政治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得到各方高度评价,充分展现了干部作风转变的成果。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做好辽宁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查处相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决定要求,落实省委具体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配合,依法做好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成立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职权;加开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补选常委会委员和通过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补选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全面实现党中央及省委人事意图,集中展现政治生态修复的成果;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机关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深刻汲取沉痛教训,深入剖析问题发生原因,开展全方位、多层次警示教育,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普遍受到刻骨铭心的思想洗礼、党性锻炼和法纪教育,有力促进了政治生态好转。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委人事意图的顺利实现。五年来,常委会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责,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8人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68人次。特别是查处辽宁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之后,常委会深刻汲取教训,高度重视任免工作,每次任免干部前常委会党组都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周密安排、保障落实,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高度统一,得到省委的充分肯定。

  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将做好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出了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设立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明确相关职责;举办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提升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要求,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

  (二)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五年来,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废止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39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县的单行条例136件。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要立法项目、重大立法问题及时向省委汇报,认真组织落实省委提出的立法意见。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稳妥把握立法项目调整,调整后的立法项目基本完成。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探索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新途径。坚持法制统一,严格遵守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确保地方立法的合法性。依法赋予9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实现全省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全覆盖。加强和改进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县单行条例审查批准工作。创新备案审查机制,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初审全覆盖。

  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改革措施于法有据。6次集中清理与改革决策不相符的法规80件、废止5件,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时通过东北地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决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国家重大生育政策调整顺利实施。

  适应经济发展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修改自主创新、专利保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制定、修改安全生产、渔业管理、发展旅游、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反走私综合治理的法规,保障经济社会在法制轨道上良好运行。制定、修改公路、高速公路、客运和货运车辆管理的法规,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修改电信管理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加大对电信、电力设施的监管和保护。

  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修改城市供热、物业管理、养犬管理的法规,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法规,维护公共安全。制定、修改动物防疫、生活饮用水卫生及食品、农产品、畜禽产品安全方面的法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法规,修改消费者、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法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学前教育条例,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围绕建设美丽辽宁,强化环境保护立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修改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土保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矿产资源管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法规,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进生态环境监管。

  (三)服务振兴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五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0项,组织执法检查19次、专题调研94次、专题视察14次,开展专题询问12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12次、专题调研8次。

  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助力“三个推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代会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了优化营商环境、国有企业改革、代表“双联系”、乡村旅游、简政放权、备案审查、科技成果转化、房地产去库存、辽西北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等9个重点调研项目,提出了许多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干部作风转变落地见效。

  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持续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题调研,将发现的突出问题以清单形式向政府反馈。推进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视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司法和执法行为规范化、反贪污贿赂、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先后两年调研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改革工作进展,跟踪检查民事执行工作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连续三年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情况。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经济走出运行低谷。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连续四年跟踪监督旅游工作,检查相关法规和决议执行情况,推动部分市设立旅游发展机构。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连续四年跟踪监督科技创新,连续两年跟踪监督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预算初审工作,探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机制,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连续三年跟踪监督16户省直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推动预算执行逐步规范。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创新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不断提高预决算审查监督水平。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监督,审议批准省政府债务限额,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探索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听取审议审计和整改报告,强化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监督。

  加强社会领域监督,推进民生热点问题解决。听取审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报告,推动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有所居”。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督促困扰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问题解决。连续两年开展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让人民吃得放心、行得安全。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农村医疗体系建设,调研大病医疗保障情况,督促公立医院改革等热点问题有效解决。调研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推动“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难题解决。连续两年调研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完善政策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建议。视察脱贫攻坚工作,推动精准扶贫深入开展。听取审议辽西地区抗旱救灾情况报告,连续三年视察辽西北供水工程建设情况,督促跨省跨流域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视察“十二届全运会”筹备情况,推动全运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开展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未成年人保护、促进就业、全民健身、产品质量、宗教事务、物业管理、清真食品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相关建议和决议落实情况,督促民生热点问题解决。五年来,共受理申诉控告8017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281件(92515人次),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促进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多管齐下、持续发力,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连续两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实施“蓝天工程”情况专项报告并深入持续监督,推动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在连续三届持续跟踪监督的基础上,继续检查督促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调研凌河保护区治理保护情况,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连续三年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监督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国土执法监察和近海污染防治情况,视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检查水土保持、固体废物污染、农业环境和矿产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环保督察,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加强对地下水资源、土壤污染防治、青山保护、东部山区生态保护、农村环境改善、辽西北沙化治理等的监督检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连续五年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

  (四)关注重点问题,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五年来,常委会共依法作出决定决议52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跟踪监督15项决定决议落实情况。

  推进经济建设。作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议,促进科技创新主体的培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在全国率先作出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审批监督工作的决定,理顺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监督体制;作出加快旅游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决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政治建设。作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议,推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作出成立鞍山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授权筹备组代行市人大常委会部分职权;作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相关决定,保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作出调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统筹安排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换届选举。落实省委要求,起草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决定、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推进文化建设。作出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将4月23日设立为“辽宁省全民阅读日”,推动书香辽宁建设;作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决议,发展壮大体育产业规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议,加强职业教育工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推进社会建设。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出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决议,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作出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决议,推动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决议,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作出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解决执行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作出“七五”普法决议,推进法治辽宁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强化施工监查,确保“蓝天工程”治理项目的落实;作出加强农村与农业环境保护的决议,注重源头治理,增强科技支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作出批准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的决议,保障环境保护税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年来,常委会共办理代表议案121件,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39件,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064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57人次。

  建立完善“双联系”工作体系。出台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规定,建立代表双联互动体系,使“双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常委会会议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相关代表列席,注重发挥代表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提高常委会履职质量。定期接待、双向约谈、走访调研、民意征询、会议座谈等代表联系群众方式日益灵活丰富。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发挥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智力优势,搭建代表议案建议智库服务平台,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提供专业智力支持。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初核,把好议案建议质量关。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制度,实现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全程办理和即时监督。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跟踪检查,召开专门协调会议,增强议案建议办结实效。

  全面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开展“践行总书记讲话,做毛丰美式的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先进典型,引导代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得到张德江委员长的充分肯定。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举办代表培训班9期,培训五级人大代表共1466人次,实现代表履职培训制度化。加强代表服务保障,为代表提供相关履职资料,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拓宽知情知政渠道。

  多措并举完善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修改完善代表选举、乡镇人大工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等法规,从立法层面解决基层人大和代表工作中突出问题。制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实现履职考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代表述职办法,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意见,加强对代表履职监督管理。

  (六)推进作风转变,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教训,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工作一流”的人大干部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严肃认真抓好党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全面建章立制,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拔和重用政治坚定、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举办诗歌朗诵会、交响合唱音乐会、书法摄影作品展和“庆双节、迎盛会”机关合唱团汇报演出等“我的祖国”系列活动,激发机关干部职工爱国情怀。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积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进理论研究、工作研究和成果交流,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密切与市、县人大之间联系,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和培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常委会共出访29个国家,接待各国来访团组36批次、近600人次;先后与5个国家的地方议会签署定期交流机制协议或者备忘录;与美国犹他州议会的机制性交流,得到全国人大外事委和中国驻美国使馆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常委会经历了重大政治洗礼,实现了浴火重生,在服务振兴大局、依法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这些成绩离不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亲切关怀,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依法履职和密切协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必须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人大工作放到辽宁发展振兴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必须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道德修养,深刻汲取辽宁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的沉痛教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必须加强常委会党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发挥常委会党组关键作用,以党的建设引领和带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与全省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在过去一个时期,辽宁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常委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够,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有待加强,实施有效监督有待深入,决定重大事项有待规范,代表履职管理有待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两个机关”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对人大及人大代表提出要求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对今年工作安排,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建议:

  ——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各项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拓宽民主立法途径,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立法工作。开展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预算审批监督、司法鉴定管理、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用建筑节能、气象灾害防御、人大街工委等年度立法工作。加强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能力建设,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逐步深化专题询问,大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听取国有资产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对外开放、脱贫攻坚、特色小镇建设、环境保护、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水源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执法检查和公安改革、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视察;调研农村土地承包、文化产业建设、职业教育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情况;关注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

  ——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进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党中央有关文件及省委实施方案,督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适时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增强决定决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加强对决定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决定决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按照建设“代表机关”的要求,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培训,强化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代表激励和退出机制。深入推进“践行总书记讲话,做毛丰美式的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围绕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建设“工作机关”的要求,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引领机关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与各级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提升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衷心祝愿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文章来源:本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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