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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7年1月)

2017/12/10 10:02:06

365体育备用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9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忠轩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具体安排,全力配合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深刻吸取沉痛教训,坚持不懈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履行法定职权,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做好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工作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相关具体安排,确保案件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共有6次常委会会议、2次筹备组会议涉及相关议题,加开1次人代会会议、2次常委会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政治生态的净化和修复。
       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依法保证相关决策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关于案件查处的决定要求,落实省委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及时高效,做好代表的罢免、辞职和补选工作。有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8名涉案省人大代表辞职,常委会先后5次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发布公告;先后审议通过3项决议,接受辞去或罢免3名涉案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指导全省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召开会议,接受452名涉案省人大代表辞职,罢免1名省人大代表职务;指导全省14个市和有关选举单位顺利完成省人大代表补选任务。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依法履行筹备组法定职责。按照中央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创制性安排,在省委的领导下,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职权。先后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筹备组议事规则,确保筹备组运行合法有序;对涉案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予以公告并决定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确认各市补选的447名省人大代表合法有效并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召集工作。加开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补选31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84名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筹备组圆满完成职责使命。
       坚决贯彻省委部署,决定成立鞍山市人代会筹备组。常委会听取审议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并发布公告,依法确定1名省人大代表当选无效;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精神,作出关于成立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授权筹备组代行鞍山市人大常委会部分职权,保障鞍山拉票贿选案查处的后续处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5件,批准地方性法规和决定28件、单行条例8件。
       确保改革措施于法有据。优化营商环境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回应我省软环境建设的客观需求,一审通过的东北地区首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政府公共服务和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依法解决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对节约能源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修改。为保证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的重大生育政策调整在我省顺利实施,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明确治超责任,加强责任倒查。修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积极转化科技成果。制定安全生产条例,细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规定。修改电信管理条例,加大对电信行业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修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解决困扰辽宁地区电网规划、建设与保护的突出问题。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公众健康。
       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回应社会关切,历时四年制定了食品安全条例,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纳入监管体系,填补食品安全法调整空白;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强化农产品产地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畅通维权渠道,并首次针对教育培训服务机构作出规定。制定学前教育条例,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制定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完善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社会服务体系,提高特殊老年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审议志愿服务条例,引领和规范志愿服务。
       完善人大制度立法。从立法层面解决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作用以及代表选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代表法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为人大选举、代表履职提供法治保障。
健全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立法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立法审议程序,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积极拓宽人大代表和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的审批和指导,稳步启动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以立法为主题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创新备案审查机制。坚持“应备必备、有备必审”,对报送备案的12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初步审查。规范纠错程序,提升审查实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主动审查程序,修改市政府规章1件。首次对与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事项相关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研究,建议省政府修改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1件。
       (三)服务振兴大局,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多措并举、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组织执法检查8次,开展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10次、专题视察4次。
推动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短板问题。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听取审议半年经济报告,提出增加有效投资、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换经济发展动力、防范和化解风险等建议。连续四年跟踪监督科技创新,督办主任会议相关建议,全面检查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吸引和激励更多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连续两年跟踪监督民营经济发展,听取审议相关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推进大众创业兴业,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连续三年跟踪监督简政放权,书面审议整改报告,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效能。连续四年跟踪监督旅游工作,对旅游法和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旅游业成为战略性新增长点和重要支柱产业。调研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调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促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调研现代渔业发展情况,推动渔业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改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回应代表诉求,推动预算报告细化,重点解读社会普遍关心关注问题。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创新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首次采取以预决算审查专家为主体的审查模式;首次要求财政部门和16个被审查部门同时报送决算编制资料;首次对被审查单位前后三年的收支预算数和决算数进行对比分析。探索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对预算执行的“事中事后”监督,批准省政府债务限额和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和整改报告,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检查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报告,调研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现状,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督。连续三年跟踪监督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视察发挥县级医院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检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针对物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并作出决议。调研社区治理创新工作,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视察扶贫攻坚工作,推动精准扶贫、如期脱贫。视察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情况,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快配套工程建设等。视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听取审议相关报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推动解决绿色发展的重点问题。落实环境保护法规定,首次听取审议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的报告,强调把群众诉求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针对土壤污染加重趋势,调研土壤污染现状和治理情况,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要求明确防治监管职责,提高防治能力。调研东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以“关注辽东生态环境、助力辽宁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为改善农村环境,促进节能减排,调研秸秆高效利用技术开发推广工作。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分别对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
       (四)坚持跟踪监督,抓好督促落实,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年来,常委会继续加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力度,作出8项决议,跟踪监督4项决议落实情况。
       及时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决定。结合行使监督权,作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决议,强调理顺物业管理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运作,构建纠纷调解体制。结合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作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强调要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出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做好准备。
       坚持跟踪监督决议决定落实情况。推动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检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落实情况,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奠定基础。推动书香辽宁建设,跟踪监督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落实情况,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推动健康辽宁建设,跟踪监督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决议落实情况,提升全省人民健康指数。推动辽宁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跟踪监督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议落实情况,努力培育和造就支撑辽宁制造、辽宁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加强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年来,常委会加强代表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和引导代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代表培训。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闭幕当天,举办全体代表警示教育和履职培训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警示教育报告和履职辅导报告,强化政治观念、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规定,明确培训任务、内容等,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现代表履职培训制度化。
       保障代表履职。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协调和指导,省人大代表补选调整后,立即与各市人大沟通,做好代表小组重新组建相关工作,确保代表小组活动及时有效开展。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初核和交办工作,继续开展主任会议成员包案督办议案和重点督办建议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办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依法办理、有始有终。邀请40名相关专业领域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完善代表监督管理。认真做好代表履职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实现履职考评规范化。落实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办法,继续推进代表述职工作。
       (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彻查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是英明正确的,深得人大党员干部的衷心拥护。常委会深刻吸取沉痛教训,查找问题,建章立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全力以赴配合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将配合查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检验,及时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具体安排,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中央及省委相关决定;深刻剖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方面的问题,主动担责;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协助调查取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促进案件顺利查处和机关稳定。
       全面推进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抓好省人大代表警示教育,引导广大代表自觉提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警示教育,把确保实现省委人事意图作为警示教育成效最直接的检验;深入开展常委会机关警示教育,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全面推动人大系统警示教育,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增加警示教育主题,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正本清源、浴火重生的重要契机,紧密结合人大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严肃整改纪律,明确整改重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制定出台防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参与拉票贿选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等16项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关键,以多种形式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举办毛丰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专题讲座和系列党课等活动。丰富党日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引导机关全体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
       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开展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基础薄弱等问题;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部门“一把手”担任党支部书记,建立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一年来,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18人次,组织148人次进行宪法宣誓;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落实情况,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707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94件,18838人次。共出访印度等6个国家;接待斐济议会代表团等5批次、50余人来访;深化与美国犹他州议会的机制性交往,举办与犹他州友好合作关系建立十周年纪念活动,签署“中国辽宁省—美国犹他州合作协调谅解备忘录”,推动双方在多方面合作洽谈,不断巩固交往成果。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各项工作,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标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人大法定程序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的贯彻落实;必须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职权,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必须加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改进人大代表监督管理,全面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能力;必须不断强化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悬问责利剑,激发担当精神。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还存在差距,必须进一步强化;代表选举、履职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不足,必须进一步改进;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还存在薄弱环节,必须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具体安排,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的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深刻吸取教训,重塑人大形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自觉性,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立法精细化。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做好报批法规的审查工作。完成大气污染、东水济辽工程保护、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着力突出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继续做好财经方面法定监督工作,加大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定期听取地方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针对营商环境、投融资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开展季度分析。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社区治理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环境保护等报告。跟踪监督科技创新及人才队伍建设、旅游、物业管理、农村医疗卫生、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省重点输供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情况。开展水土保持、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结合跟踪监督有关决议落实情况,对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视察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对优化营商环境、残疾人保障、养犬管理等法律法规实施和简政放权、扶贫攻坚、近海污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情况开展调研。
       ——强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促进决议决定贯彻执行。修订有关法规,完善行使决定权制度建设。结合省委重大决策和重点监督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增强决议决定的针对性、可行性,提高决议决定的规范约束功能。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决议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自觉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及时请示报告,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认真执行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提前谋划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深刻吸取教训,严密防范措施,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以“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保证人大换届风清气正”为主题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党委人事意图实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有机统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和内容,积极探索对选举任命人员的有效监督途径。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履职培训,切实加强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运用好履职网络平台,提高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与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发挥人大主要民主渠道作用。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把常委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依法行使好职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工作一流的人大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激励着我们,辽宁振兴发展的重大使命召唤着我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依法履职、再塑形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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