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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参阅》第6期

2018/3/30 16:16:37

目    录

省内信息

●省人大首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

●沈阳市和平区人大新华街工委采取“三步工作法”  推进“三城联创”工作深入开展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破解“老课题”促进新发展

●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打造“闭合式”监督体系

●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朝阳县人大强化涉法涉诉申控工作监督

●北票市人大“五指”发力  切实推动基层人大为民行权

省外经验

●安徽出台制度:省政府组成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江西省定南县人大:三个“面对面”开好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

●福建省蒲城县人大拓展服务“新平台”  为农民工撑起权益“保护伞”


省人大首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

2018年3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的第三天,省人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会议在沈阳设主会场,省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各市、县(市、区)分别设分会场,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这是省人大首次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全省人大系统的工作会议,开启了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创新大幕。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人代会精神,是今后一段时间全省各级人大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履行好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深刻理解和把握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着力保障监察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深刻理解和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会议要求,要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加强各级人大工作协同和交流,全力做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要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在推动振兴发展中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省各级人大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围绕助力推动“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各领域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等中心任务确定监督题目,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省人大常委会要采取各级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对全省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情况、全省国有资产情况、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河长制”落实情况等重点内容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的职能作用,把这些重点工作抓实、抓出实效。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主动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线、推进和保障振兴发展第一线,不断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做到精神不松、劲头不减,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把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履行到位、落到实处。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把各级人大建设成为“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适应新要求、勇担新任务,密切各委员会之间协调合作,统筹调动各方面工作力量,努力形成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同配合机制、各级人大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整体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区)乡人大工作指导与支持,拓展工作协同与交流,共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全力做好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为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云龙)

沈阳市和平区人大新华街工委采取“三步工作法”  推进“三城联创”工作深入开展

沈阳市和平区人大新华街工委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采取“三步工作法”,推进“三城联创”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迈开步子访民情。结合选民联系日活动,号召全体代表多深入选民和社区,记录下民情日记和工作写实,真正把“三城联创”为民惠民利民的理念传达给居民,并及时做好聊天走访记录,收集居民提出的建议与问题。

二是凝心聚力做实事。鼓励代表以“三引三回”为载体,发挥代表自身优势,牵引更多优秀人才和重大项目在沈阳落地生根,努力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建设尽一份力量。新华街工委对代表所引进的项目,专项研究,一事一议,全程协办,重点推进,落到实处。

三是牢记使命解民忧。加强人大代表与居民群众的联系,组织代表经常走访入户,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增强代表为民服务的意识和履职能力。通过日常活动和提报建议件等方式,为百姓解决更多民生问题。

                                 (王文慧、张 雷)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破解“老课题”促进新发展

本溪市南芬区人大常委会为“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这个“老课题”,找到了“责任、规范、实效”三位一体的解题关键,促进了工作新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促进观念转变。注重“以学习促提升”。将常委会组织的集中学习,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分片学习以及代表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南芬人大网站等载体平台进行的个人自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代表们对肩负的职责了解得更加清晰和透彻;注重“以务实促转变”。从优化常委会会议的召开方式入手,会前分发会议材料,确保常委会所有组成人员都有充分时间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提出问题有的放矢,解决办法切实可行,有效落实了审议责任,较好地实现了由“旁听会议,同意报告”到“参加会议,提出建议”的转变;注重“以创新促发展”。结合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设置,成立了四个专门委员会,通过定期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既增强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意识,也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新的途径。

二是强化“规范”,促进工作转变。南芬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以建设“规范人大”为抓手,着力提升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一方面对规则制度进行了“更新换代”。按照法定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常委会有关规则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的要求,修订了常委会会议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结合区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能,对行使监督权的规定、人事任免办法等进行了修改完善;结合区人大的工作特点,重新拟定了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规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方面内容,初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适应新时期基层人大工作要求的制度体系。为了切实提升新制度的执行力,区人大常委会在及时组织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代表组系统学习的同时,积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和对接,督促其严格、规范地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规定,真正使规则制度成为促进工作的有力推手。另一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机关的内部管理进行了“系统优化”。结合工作实际,对宣传工作、财务使用、公车运行等进行了制度规范,通过制度来管人、管事、管财、管物,使机关的工作有章可循。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南芬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区人大电子政务系统,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实施进度、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均能让常委会所有成员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三是强化“实效”,促进效果转变。南芬区人大常委会逐步打造了“选题—调研—审议—落实反馈—继续调研落实反馈情况—评议—公布”的完整监督链条。选题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在关注经济运行态势、依法治区进程等常规性工作的同时,注重将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实施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监督视野,以监督的及时性保障监督的实效性;调研方面:人大常委会采取了“常委会﹢基层工委”、“工作机构﹢工作委员会﹢社会力量”联动调研的新模式,有效扩大了调研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了调研的质量和水平;代表建议件办理方面: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件的处理程序进行了改进和优化,将代表建议以“责任分解表格”的形式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区委,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报送研究处理结果。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将建议件按照各委室分管联系部门的方式,本着“谁的孩子谁抱”原则,进行定期督办,定期走访代表,并将建议件办理情况汇总反馈给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建议件办理进展情况,直至建议件最终妥善解决,将结果向区委报告、向“一府两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有效提升了“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了建议办理的刚性和实效。

(白淑艳)

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打造“闭合式”监督体系

今年,阜新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阜新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审议意见落实督办工作而出台的首项制度。

《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具体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作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其他意见,都将纳入常委会开展落实督办的工作范围。

《办法》对审议意见交办过程中,相关专门委员会启动工作对接,开展视察调研,做出督办评估,向主任会议汇报“一府一委两院”落实督办工作评估报告等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针对有关部门落实督办效果不够满意的,由主任会议决定,可将“一府一委两院”办理情况报告作为常委会会议议题,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也可视情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回应和处理情况、整改目标实现及社会效果等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票未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市人大常委会可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

此《办法》分别从审议意见所涵盖的范围、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审议意见跟踪调研评估、审议意见的表决和满意度测评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补齐了监督短板,打造了一个“闭合”的监督体系,人大监督工作实现了有始有终。

(李显彬)

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3月,朝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的新部署,按照“越往后越严”要求,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细则》共31条,从改进调查研究(视察、检查)、简化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公出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规范企业(社团)兼职、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陈 博)

朝阳县人大强化涉法涉诉申控工作监督

朝阳县人大常委会立足着力促进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实施与完善、着力推动“两院”改进工作,重点针对登记立案难、恶意运用诉讼时限、执行难、刑罚执行乱、诉讼监督软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涉法涉诉申控案件监督。

一是修订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对涉法涉诉申控监督作出具体可行的规定。2017年5月,通过开展申诉控告工作“三查(察)”活动,修改原申诉控告工作制度。制度强调案件受理原则,明确受理范围,规定受理程序,建立沟通机制,提出办理要求,强化案件归档及监督等七大事项。将对“两院”的申诉和意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渎职行为的检举或控告、反映强烈的申诉案件以及对重大问题的意见和要求、上级人大常委会批转的申诉控告案件明确列入监督范围。要求“两院”应有特定领导负责,有固定机构办理,有专门人员联络,避免了监督涉法涉诉申控的盲目性及随意性。

二是分类监督涉法涉诉申控反映的共性问题。完善涉法涉诉申控与司法监督工作衔接机制,将涉法涉诉申控转化为其他法定方式进行监督,对于涉法涉诉申控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及普遍问题,采取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从宏观层面进行监督,多角度全方位履行司法监督职能。几年来,对100余件涉法涉诉申控案件精心分析归类,针对立案难、审判瑕疵、基层法庭投诉、公诉质量不高、刑罚执行不规范、反贪反渎阻力大等问题,确立了法院立案、审判质效、基层法庭建设及检察院公诉质量、刑罚执行、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检察等议题,通过“三查(察)”活动点面结合,既不影响司法独立性,又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并通过审议意见要求“两院”落实,同时有针对性地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三是将涉法涉诉申控案件与“两院”法律职务人员述职评议结合起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对“两院”法律职务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将失职、渎职办案、敷衍塞责办理涉法涉诉案件纳入责任追究范畴。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在办理转办交办涉法涉诉案件中敷衍塞责,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主要责任人员暂不提请任命;对影响较大的失职、渎职办理案件可以进行特定问题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

四是进一步优化涉法涉诉申控监督的办理程序。针对人大申控案件周期长、事件复杂、重复访、缠访甚至无理访多种形式存在的复杂局面,逐步建立起本级涉法涉诉申控案件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经过县信访联席会议定调终结的申控案件、对经过市级以上法院审理终结的申控案件、对经过分析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申控案件实行本级终结制度,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告知当事人并由人大备案。同时,对进入司法程序的申控案件实行中止制度,确保人大常委会不干预进入司法程序的具体案件,保证司法独立性。

(李国义)

北票市人大“五指”发力切实推动基层人大为民行权

北票市人大常委会从党委重视、常规工作、代表活动、宣传工作和内业管理五个方面制定了对基层人大的考核体系。

一是党委重视方面。要求基层党委年内研究人大工作两次以上,为基层人大更好履职行权提供组织保障;配备专兼职的工作人员配合基层人大主席(主任)做好日常工作,为基层人大履职行权提供人才支撑;完善代表活动之家和代表活动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机制。

二是常规工作方面。要求在年初及时上报全年工作计划,以便于市人大常委会更好地了解全市人大工作;按照法律程序及时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做到准备充分、程序合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察(查)活动。

三是代表活动方面。要求全年组织代表活动不少于4次,并至少有一次在市电视台或市报播出报道;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要达到100%,办结率要达到80%以上;围绕“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解决社会发展的难事、关注全市发展的大事”积极组织开展代表与选民见面会活动,促进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宣传工作方面。要求每季度向市人大报送工作信息一篇,全年至少报送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每年至少向市人大推荐优秀典型人大代表一名,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的宣传活动;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送工作信息稿件,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分项。

五是内业管理方面。要求做好“四册”,即人大代表名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名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册、代表履职手册的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并做到工作制度上墙;做好日常文字和影像资料的整理工作。

(刘禹贤)

安徽出台制度:省政府组成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组成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这是安徽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取得的一项重要制度性成果。

《制度》共9条,主要从四个方面作出规范:

实行《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依据中央有关要求和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及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提出六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坚持监督公开。

报告的主体、对象和时限要求

《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报告的对象为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的时限为次年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的政府组成部门,每年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建议,与省政府办公厅协商后,提请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其他省政府组成部门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 

《条例》规定,省政府组成部门应当根据其职责范围全面报告本部门年度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和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省人代会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等十个方面的情况。

报告的处理和运用 

《制度》规定,省政府组成部门书面报告的年度工作情况,可以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安排和调整年度工作的参考。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或议案;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依法进行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向省政府及有关组成部门反馈对书面报告的处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当将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纳入向省委报告工作的内容,在省委领导下,推动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摘自安徽人大网)

江西省定南县人大:三个“面对面”开好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

江西省定南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通过召开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坚持“面对面”办理代表建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一是搭建“面对面”平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既要“文来文往”,更要“人来人往”。3月20日上午,召开了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新闻发布会,这也连续第三年召开见面会了。定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旨在为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搭建“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沟通平台,拓宽政府组成部门与代表沟通协商、推动问题解决的有效途径。从实际成效看,召开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既保障了县人大代表知情权,又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支持,是代表建议办理的一个创新之举、有效之策。

二是开展“面对面”交账。在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现场,承办单位面对面答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已经成为定南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常态。2016年以来,定南县政府组成部门在见面会上共就185件建议办理情况向人大代表“交账”,体现了承办单位对代表的尊重,强化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此外,定南县还狠抓代表建议交办“前”和“后”两个环节。在建议交办前,鼓励承办单位积极采取邀请座谈、电话联系、登门拜访、信函联系等多种途径,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具体要求,便于代表对其提出的建议进行补充和完善,使所提建议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在意见交办后,要求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面对面答复代表,形成代表与承办单位的良好互动。

三是实行“面对面”评价。定南县从2016年首次召开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伊始,就把“面对面”评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为见面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在会议现场,承办单位负责人对县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一一答复,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即对办理措施及答复情况进行评价并公布结果。2016年,见面会评价结果满意率达到60%以上的代表建议有13件,占当年代表建议总数的48.1%;2017年,见面会评价结果满意率达到60%以上的代表建议有42件,占当年代表建议总数的51.2%;2018年,见面会评价结果满意率达到60%以上代表建议有41件,占当年代表建议总数的53.9%。

今年,定南县人大常委会还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方式,在政府组成部门与人大代表见面会上首次使用了电子表决系统,使评价结果更为客观公正,更能真实反映代表意愿。

                                    (摘自江西人大网)

福建省蒲城县人大拓展服务“新平台”为农民工撑起权益“保护伞”

福建省浦城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当地实际,拓展为农民工服务新平台:启动“农民工维权信访直通车”、协助法院建立“农民工维权专门合议庭”、在重点企业和乡镇人大代表之家设置“农民工维权联系点”等“农民工维权三宝”,大力为农民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维权之一宝:启动“信访直通车”

蒲城县针对当地务工人员多、法律知识贫乏等现状,组建了“农民工维权信访直通车”。县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建设局、国土局、卫计局等部门为“直通车”成员单位,严格要求各成员单位做到“三勤”:一是勤与政府部门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二是勤与企业进行预防性联系沟通,防止侵害农民工利益发生;三是勤与农民工谈心,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直通车”适时开展接访活动,有时在集市广场、有时在工业园区、有时在厂矿企业,每到一处,都举办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发放《维权告知书》、开展咨询等,现场为农民工解疑答难,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维权之二宝:开设“专门合议庭”

近年来,浦城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劳动力市场混乱、一些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开展法律监督检查活动,在法院设立农民工讨薪的专门合议庭,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联动讨薪”机制,形成“立体维权”的高压态势,围剿“欠薪”行为,净化、规范劳动力市场。

为使农民工权益得到有力保护,按照蒲城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浦城县法院专门在立案调解中心、仙阳、水南二个庭开通“讨薪”的绿色通道,设立“讨薪”的专门合议庭,并选用思想素质好、法律功底厚的法官向农民工解答讨薪的有关法律咨询,并将《诉讼须知》、《劳动保障法》、《举证通知书》、《信访知识问题》等印发给大家,告诉他们如何投诉,如何收集证据,怎样维护保障自己的权益等。

“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讨薪案件优先排期,并在案件审理中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对预交诉讼费困难的农民工,法院组织司法救助,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案件,坚持做到立案快、调查取证快、处理快、结案快。为更好地加大执行力度,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联合参与到有较大影响和当地百姓关注的劳动纠纷欠薪执行案件中。

维权之三宝:设立“农民工维权联系点”

为能及时了解农民工的状况,浦城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部门把城区、工业园区的大中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联系点”,将全县人大代表按南北中分配到“联系点”,负责上传下达,为农民工维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时依托县、乡行政管理体系和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工作平台,探索建立了劳动监察执法三级服务体系,以网格为单位,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在中心乡镇、街道成立劳动监察中队,为一级网格;在中队所辖乡镇或街道设立劳动监察服务中心,为二级网格,聘任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监察协理员;在行政村(居委会)建立三级网格,分别聘任一名村干部为监察协理员,开展网格化监察工作。 

浦城县人大常委会“立体维权”呵护农民工,有力地保护了农民工的权益,维护了法的尊严,深得社会好评。

(摘自福建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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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泾捷   电话:024-86681438   邮箱:yjsdyc123@163.com

文章来源:研究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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