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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本级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6/8/3 13:37:28

2016年7月2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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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审计厅《关于2015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同时结合对2015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的审查,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同比下降8.6%,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787.8亿元、市财政上解省收入415亿元、调入资金39.4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43.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6.1亿元,收入总量为4060.4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同比下降0.2%,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58.4亿元、省对市财政各项补助支出158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8亿元、省对市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508.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4.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2.7亿元,支出总量为4060.4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6.7亿元,完成预算的91.2%,下降19.4%,加上中央财政各项补助收入28.4亿元,债务收入57.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5亿元,上年结余41亿元,收入总量为268.9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8.4亿元,完成预算的92.8%,下降0.3%,补助下级支出60.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8.3亿元,调出资金22.1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支出9.9亿元。

  2015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亿元,完成预算的146.1%。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0.9亿元,结转下年资金2.5亿元。

  2015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3.7%。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增长14.3%。

  上述收支的增减变化情况,财政厅已在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发挥了财政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辽宁省2015年省本级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从省本级决算草案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对2015年省本级部门决算审查发现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的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这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有待提高;预算执行进度慢,财政结转结余规模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低,政府采购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尚需加强;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预算执行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有待继续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缓慢,债务规范管理有待加强等。

  针对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改进和提高政府预算决算编制水平,增强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科学测算预算收入,细化预算支出,按照预算与执行分开的原则,严格控制代编预算,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从严控制追加预算支出。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落实支出责任,强化和完善省本级部门项目库和财政项目库建设,改进政府采购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下拨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落地,保证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对象与预算安排相一致。对省本级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完善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强化各预算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应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除省政府代为发行的政府债券以及转贷的主权债务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政府性债务。不得违规提供各种担保或承诺,对违法违规担保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化解存量债务。建立和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债务风险防控能力。

      (五)切实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健全财政体制和规范预算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整改实效。省人大常委会还要对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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