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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选举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8/4/11 9:50:39

      

人事选举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联系在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

二、      负责在省人代会闭会期间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有关活动和工作;

三、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驻辽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

四、      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

五、      负责指导市、县、乡人大代表工作;

六、      负责选举和任免省人大、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相关人员的具体工作;

七、      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八、      办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具体工作;

九、      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十、      沟通联络和指导市、县、乡人大工作;

十一、  承办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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