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按照《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省十三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邢恩先主持。会议对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新宾满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该条例已经成熟,条例内容不违背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可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批准。会议通过了《辽宁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新宾满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查情况的说明》。最后,主任委员邢恩先提出了修改《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和退出制度的建议。到会的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这个建议,会后由立法处负责按照建议内容,经征求常委会办公厅和人选委意见后,对民侨外委工作规则进行修改。修改草案将在下一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审议。